当公司因岗位取消需要裁员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前期准备
进行员工使用情况和工作效率的调研。
确定减员比例和流程。
制定方案
明确减员范围、标准、程序、时间安排及经济补偿办法。
征求员工意见,并根据反馈修改完善方案。
上报审批
将减员方案上报给上级部门和组织部门审批。
获得批准后,公示减员方案。
裁减与安置
与被裁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如推荐就业或职业培训。
评估与改进
对裁员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效率、员工满意度和经济效益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当出现企业破产重整、生产经营困难、转产或技术革新等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
裁减人员时,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方案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若未依照上述程序进行裁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