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决议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公司未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方式召集会议,导致会议无效或可撤销。
会议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公司在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表决过程中采用了违法、违规或不合规的表决方式,如未通知部分股东、采用非法定表决方式等。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内容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如违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等。
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存在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
如果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上的瑕疵并不严重,未对决议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则这些瑕疵不足以使决议可撤销。
未通知有表决权的股东
未将会议相关事项及时通知所有有表决权的股东,导致部分股东未能参与表决,该决议可被撤销。
通知未载明会议审议事项、会议时间或会议场所,或召开会议的时间、场所明显使股东难以参加
会议通知不完整或误导性,导致股东无法充分了解会议内容或无法按时参加,该决议可被撤销。
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
允许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违反了股东会的基本规则和程序,该决议可被撤销。
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股东会决议未能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表决权数,决议无效,无需撤销。
综上所述,可撤销决议主要涉及会议召集和表决过程中的程序性瑕疵以及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等方面。股东在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