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迁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女方户口本:
原件及复印件。
男方户口本:
原件及复印件。
女方户籍证明: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男方村(居)委会证明:
由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
婚育证明:
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由计生办开具。
个人申请:
填写婚迁个人申请书。
村委接收证:
由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需要两份,一份是接收证明,一份是户口变动证明。
具体流程如下: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 审批通过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办理户籍搬迁。
4. 女方需要重新申请身份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