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办理通常包括以下程序:
签收:
收到公文后,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启封:
签收后,由办文人员统一启封或由相关领导亲启。
登记:
详细记录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包括标题、密级、发文字号等。
拟办:
分析公文内容,提出建议性办理意见,供领导审核定夺。
请办:
根据授权或规定,将需要办理的公文交由主管领导人指示或主管部门研办。
批办:
对符合规定的公文,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
分发:
根据公文内容和领导批示,将公文分发给相应的部门或个人。
承办:
承办部门收到公文后,应及时办理,确保不延误、不推诿。
传阅:
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达相关人员阅知或批示。
催办:
及时了解公文的办理进展,对紧急或重要公文进行跟踪催办。
处置办毕公文:
对已处理完毕的公文进行整理归档。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公文的准确、及时、安全和保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