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确保基层工作的连续性,一般基层公务员在被录用以后,都默认有五年的基层服务期限,按照政策来说,在服务期限内是不能调动的,但是,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并非完全不能调动,具体情况还需要和工作实际联系,具体来说:
乡镇基层公务员在被录取以后,在基层服务期的前三年是不能调动的,在后续的两年之内是可以在乡镇之间有序流动。在基层公务员被录取以后,必须在被录用的乡镇工作至少三年的时间,这样,可以有效缓解乡镇政府人手不足的问题,而且三年的时间,也完全足够新录入的干部成长为乡镇站股的负责人,特别是对于选调生来说,在工作满三年以后,就可以提拔成为乡镇政府副职领导,因此,为了更加合理有序促进干部流动,基层公务员可以在工作满三年以后,在乡镇之间进行流动,这种流动包括提拔和交流两种方式。
当然,对于乡镇干部来说,在服务期内因政策的因素不能调动,但是,仍然能通过其他方式到上级机关工作,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借调。一般来说,大部分乡镇干部在被录取以后,如果没有调动的机会,那么,都会想办法借调到上级机关工作,这样,既能解决因为政策限制而不能调动的问题,也能给自己增加更多的机关工作经验,方便在后续的调动中,能够更快胜任新的岗位,当然,对于借调而言,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慎重,必须要有正式的借调文件,否则,借调会导致干部两面“不是人”,在借调单位干活得不到应有的认可,因为缺少相关程序,编制所在单位领导也对被借调出去的干部心生不满,事实上,对于的大多数想要调动的干部来说,最低服务年限在其调动过程中都很难形成真正的“障碍”。
对于基层最低服务期限这一政策,很多非体制内人员多有抱怨,甚至部分考上乡镇公务员的大学生也很难完全接受这一政策,但是,从第三者角度来看,这个政策仍然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乡镇招聘公务员,需要经过很繁琐的手续,这个过程中花费的人力并不小,因此,如果没有意愿在乡镇工作,那么,最好不要选择乡镇岗位报考,乡镇政府招聘公务员,不是说今年调走一个,明年就可以接着继续报计划、接着招聘,事实上,往往是今年招聘一至两个,往后两三年内上级都不会在批准该乡镇继续招人;另一方面,乡镇岗位相比地市机关岗位来说,在考试难度上确实要低很多,这个每个人都清楚,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自然不能允许乡镇公务员随意调动,否则,就会形成“投机取巧”的心态,先报考乡镇在调入市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