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信行为可以分为 一般失信行为和 严重失信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般失信行为
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或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
恶意欠款,长期逾期不还。
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虚假记账。
恶意拖欠工资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不按照规定履行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义务。
严重失信行为
冒充他人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盗版、复制、仿冒等。
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逃税等严重财务行为。
涉嫌犯罪,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
企业间相互拖欠赖账。
拖欠贷款、上市公司作假账和虚报利润等。
企业和商家对消费者的各种欺诈和欺骗行为。
因违反市场监管、环保、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
偷税漏税、逾期申报纳税等行为。
企业注册地址不实或无法联系、未按时提交年报、信息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涉及经济纠纷、合同违约等诉讼案件,且企业败诉后未能及时履行判决义务。
被限制高消费。
政府部门联合惩戒,如在金融融资授信、政府供应土地、参与工程招投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进行限制。
这些失信行为不仅会对企业本身带来负面影响,如名誉受损、经济处罚、限制高消费等,还会对社会造成较大的损害后果。因此,企业应注重信用建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