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下的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党委办公厅(室)
负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党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党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
党委职能部门
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
具体职能部门可能包括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工委等。
党委办事机构
协助党委办理某一方面重要事务的机构,一般是指党委为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而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议事协调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工作,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特定管理职责。
党委派出机关
党委为加强对特定领域、行业、系统领导而派出的工作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代表党委领导该领域、行业、系统的工作。
这些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共同协作,确保党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得到有效执行。具体部门的设置和职责可能会因不同层级和地区的党委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