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认为警察局不办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检察院申诉
如果是刑事案件,可以向检察院进行申诉,要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
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是治安案件,可以向公安的同级政府或是其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
向纪检委投诉举报
可以通过向纪检委进行投诉举报的方式反映工作人员不作为的情况。
拨打市长热线电话
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电话,反映相关情况。
向国家级公安投诉电话投诉
可以拨打国家级的公安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提供证据和材料
向检察院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或者向纪委和政府监察局检举。
向媒体曝光
可以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进行曝光,以引起社会关注。
申请复议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请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
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以上措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建议先尝试向公安机关或其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如果问题仍无法解决,再考虑采取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