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处理和责任承担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包括制定相关政策、监督实施以及处理工伤赔偿等事务。
具体到地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机构
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和支付,包括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最终的赔偿支付等。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需承担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
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工伤待遇。
职工本人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必要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负责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建议
用人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以减轻在职工发生工伤时的经济负担。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便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