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婚假的安排如下:
法定婚假: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因此,辽宁省的婚假总计为10天。
晚婚假:
过去,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可以享受晚婚假15天,但这已经在新规定中取消。现在,只有3天法定婚假。
婚假的使用:
婚假一般需要在领取结婚证之后才可以休,从给单位请假后开始算。休婚假并不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之后立刻休,可以在领了结婚证之后的任意时间连续休,比如在举办酒席的时候。但婚假只能连续的休,不能拆分开休。
再婚情况:
再婚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路程假:
如果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路程假。
其他假期: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建议
提前规划:建议提前了解并安排好婚假时间,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休息和准备婚礼。
与单位沟通:在请假前与单位确认具体的请假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请假。
了解最新规定: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建议定期查看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以确保符合当前的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