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指的是那些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电动车,具体来说,它们在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电池、电机功率、外形尺寸等方面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或其他相关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并且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这类电动车既不能作为非机动车使用,也不能作为机动车上路行驶。
超标电动车的特征通常包括:
最高设计时速超过规定标准:例如,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5km/h。
整车质量超过限制: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kg。
电机功率和电池电压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不得超过400W,蓄电池电压不得超过48V。
缺少必要的认证:没有3C认证和合格证。
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超标电动车在很多地方存在,政府通常会设置一个过渡期,允许这些车辆在一定时间内上路,过了过渡期,超标电动车则可能面临报废或禁止上路行驶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