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应当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应当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个人不得在公共楼梯堆物,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全面强化个人消防安全义务,明确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消防责任正负清单”,作为市民的基本消防行为规范。
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条例》首次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规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个人应履行
五项消防安全义务
《条例》规定,个人应当履行五项消防安全义务,包括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火灾预防、报警、灭火和逃生的方法,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
在东城区永外街道望坛新苑社区,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龙潭湖消防救援站的消防员肖金涛联合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敲门入户”,为居民讲解《条例》新规,传授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

消防员肖金涛联合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敲门入户”传授消防知识。
楼道堆物、私家车停消防通道
将受处罚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七类行为,包括:不得埋压、圈占、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个人如实施上述三类行为,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部分居民在楼道里堆杂物、消火栓‘收快递’、私家车乱停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均违反《条例》规定,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张滢莘解释。

在望坛新苑社区,消防部门联合社区、物业开展楼道清扫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中还提及两个场所:不得利用住宅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阳台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依法设置禁火标志的场所及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执意带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进电梯
将被罚款
“为了保护您和他人的安全,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禁止进电梯……”在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革新西里社区,电动自行车推进轿厢后,电梯门无法关闭并一直播放提示音。若未安装阻车器或阻车器临时失灵,个别居民执意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该如何处理?

在革新西里社区,物业工作人员测试电梯阻车器效果。
《条例》专门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禁停”区域,即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还新增“禁入”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严禁电动自行车和电池进入电梯,从法规上堵住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的漏洞。”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张莹莹强调,《条例》提及的“禁停禁入”区域不仅针对个人,也包括社会单位,不仅涵盖高层建筑,也包括低层建筑等各类场所。

革新西里社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基本能满足居民需求。
《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