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实工伤事实及应享待遇,职工及其亲属需要系统收集并妥善保管以下几类关键性证据:
劳动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
书面劳动合同:若双方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则该合同自然成为最直接有力的证据。
工资发放记录:如工资卡、存折、工资条或电子转账记录,以及职工花名册等,这些记录能够直观反映职工与用人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从而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用人单位颁发的证件:如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
考勤记录:包括考勤表、出勤卡等,这些材料记录了职工的日常出勤情况,是证明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直接依据。
含有职工姓名的用人单位文件:如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书、介绍信、签到表等。
职工代表用人单位对外签署的文件:如合同、快递签收单等。
同事的证言、 录音录像资料、 网络聊天记录及 手机短信等,这些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用以强化劳动关系的证明力。
工伤事实的充分证明
事故现场照片、 目击者证言、 医疗报告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安机关的证明或 法院判决书,若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伤害,这些文件可以证实伤害的非个人原因及责任归属。
其他相关证据
工伤事故报告:记录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涉及人员等详细情况,由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
医疗诊断证明: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详细说明受伤部位、伤情程度、治疗方案等。
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
医疗费用单据:包括医院或药店出具的医疗费用发票、收据等,证明原告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工伤认定决定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工伤认定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劳动能力鉴定书: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资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原告的工资收入情况。
交通费用单据:原告因工伤治疗产生的交通费用票据。
在收集证据时,应尽量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并尽可能获取原件。若无法获取原件,可以采取复印、拍照等方式进行保存。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