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作废:
书面通知
委托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取消授权委托,并宣布原委托书作废。这种方式需要通知相关单位,例如房产部门或其他法律关系中的相对人。
签订撤销协议
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签订一份撤销委托授权协议,明确双方同意解除委托关系的意愿和条款。
法律行为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授权委托即被撤销。
履行法定手续
如果涉及法律程序,例如刑事案件,委托人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例如解除律师的委托关系,并另行委托新的律师。
见证或公证
在某些情况下,取消授权委托书可能需要在法定见证人或公证人的见证下进行,以确保撤销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归档保存
取消授权委托书后,应当妥善归档保存,以备日后需要参考或证明。
建议
及时通知:委托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以确保授权委托及时作废。
遵循法律程序:如果取消委托涉及法律程序,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避免因程序不当产生纠纷。
保留证据:在取消授权委托的过程中,应妥善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