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法是关于代理行为的法律规定,它规定了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代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代理的概念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方进行法律行为。
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代理权的产生
大陆法:基于法律直接规定或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
英美法:包括明示代理、暗示代理(默示的授权、不容否认的代理)、客观必须的代理、追认的代理等方式。
代理的分类
一般代理与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
国际商事代理,指代理人代表被代理人从事国际商事合同或其他法律意义的国际商事行为。
代理关系的终止
有其原因和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
包括表见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
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本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代理人必须以本人名义或为本人利益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
代理法在不同法系中有所不同,但核心目的是确保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保护被代理人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