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需要备案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
新建物业出售前,建设单位需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定、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招标选聘合同、物业承接查验等五个方面的备案。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物业交付使用并成立业委会后,需要将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备案。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或变更之日起15日内,物业服务人需将合同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招投标备案
包括物业招投标过程的备案。
消防验收备案
涉及消防设施的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
涉及物业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
房屋维修金的使用情况备案
包括房屋维修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文件备案。
物业管理用房清册备案
包括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图纸和证明文件等。
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备案
包括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查验记录和交接记录等。
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备案
包括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备案。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备案
包括这些文件的备案。
其他备案材料
包括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物业管理用房测绘报告、中标通知书或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核准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