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户口的办理时间限制是自婴儿出生后 一个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邻居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申报。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大致如下:
准备材料:
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
提交申请:
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交户口登记申请。
审核与办理:
户口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若材料真实齐全,会当场办理户口登记。
如果宝宝出生后超过12个月还未上户口,父母需要亲自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申报。
建议尽早办理户口登记,以避免因超期而面临额外的手续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