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专利侵权的判断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专利权的有效性
侵权的对象必须是有效的专利。已经过期、宣告无效或放弃的专利不构成侵权。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侵权行为必须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授权。如果专利权人已经许可或默许了某种行为,则不构成侵权。
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侵权行为必须以营利为目的。非盈利目的的使用、制造或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实施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
需要对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里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者通过等同原则可以认定其实现了专利的发明目的和积极效果,则构成侵权。
全面覆盖原则
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必须含有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如果逐一要素相同,则专利侵权成立。
等同原则
如果被控侵权的技术构成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相应技术特征相比,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需要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情况下就能够联想到,并且这些技术特征在目的、功能、效果上相同或基本相同,则应当认定侵权成立。
禁止反悔原则
这是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一种限定,也是对等同原则的一种限制。专利权人在专利审批过程中所做的某些放弃或限制性声明,在侵权判定时可能不被考虑。
现有技术和设计
如果被控侵权人能够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则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假冒专利
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或者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专利设计等行为,也属于侵权行为。
通过以上原则和步骤,可以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对技术专利的侵权。在实际操作中,通常需要专业的法律和技术知识来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