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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李鹏新一审被判死缓,曾被通报“卖官鬻爵、贪婪无度”

2025-04-22 19:55:00
4月22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一审公开宣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对被告人李鹏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追缴在案的李鹏新犯罪所得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