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大象新闻记者联合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举报湖南岳阳临湘市艳飞建材公司(砖厂)涉嫌用智障人员从事体力劳动。


4日下午,临湘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接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解救疑似智障人员5人,并将该公司负责人等5人依法控制。目前,案件正在抓紧侦办中。

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法定代表人为刘某飞,经营范围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页岩空心砖生产及销售。在“历史变更”信息中记者看到,2023年4月发生了一次股东变更,临湘市聂市镇红士村民委员会退出(100%持股),由法定代表人刘某飞及另外9人共持该企业100%股权。
此外,记者查询还发现,刘某飞名下还有一家名为“岳阳市如斯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该企业曾在2019年至2021年间,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次被临湘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

企查查显示,2019年9月17日,临湘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岳阳市如斯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17日,临湘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烟花爆竹行业股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内部分员工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和《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该公司从业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责令2020年11月24日前整改到位,并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21日,临湘市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压制砖车间风机配电箱存在有电危险、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经取证,公司厂长、安全员询问笔录及现场检查记录、照片,该公司压制砖车间风机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属实。岳阳市如斯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该公司压制砖车间风机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处罚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