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毛朝青 文/图
13日中午,福州市民蔡先生通过海都热线968880报料,六一北路与湖东路新贵公馆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三轮车相撞,三轮车骑手倒在地上,交警已现场处置。
记者到场时,发现事故车辆停在路边,三轮车左侧车轮严重变形。现场目击者林先生告诉记者,三轮车是骑手收废品使用的,骑手在事故中受伤骨折,已被送往中德骨科医院救治。


三轮车左侧车轮严重变形
记者看到,事故摩托车车头塑料配件撞碎,骑手是一名20多岁的年轻人,他称三轮车在六一北路逆行于机动车慢车道,他来不及躲闪才撞上,以上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同时,其表示,交警对他“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扣罚。

事故摩托车车头塑料配件撞碎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福州市公安机关对福州城区部分区域和道路采取限制摩托车通行措施并依法规范设置禁止摩托车通行禁令标志。从2013年3月19日起,福州市对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和二环路以外已实施限行的5条道路和2座过江桥梁实施限摩规定。违反规定的,将被警方处扣1分、罚150元的处罚。
目前,福州警方正在对事故具体原因展开调查。
蔡先生报料 30元线索费
编辑:陈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