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转自诉案件 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因此不允许调解,但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调解。具体原因如下:
公诉案件的性质:
公诉转自诉案件虽然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但其本质仍然是公诉案件,涉及到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和刑事追诉。
监督纠错机制:
这类案件是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行为的审查,作为监督纠错机制存在,因此不允许调解,以确保公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法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但公诉转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除非涉及民事赔偿部分。
和解与调解的区别:
虽然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允许调解,但被害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被告人自行和解,这不同于调解,因为和解是当事人之间的自愿行为,而调解通常由法院主持。
综上所述,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允许调解,主要是由于其公诉案件的性质和监督纠错机制,但被害人在民事赔偿方面可以获得调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