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是指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简称。具体来说,违法用地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 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2. 非法买卖土地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3. 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
4. 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超过批准期限;
5.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6. 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占用土地行为。
违法建设则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的建设行为;
2. 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3. 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期限进行建设;
4. 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性建筑物使用期限已满,没有依法办理续用手续、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5. 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行为。
“两违”行为不仅扰乱了经济秩序,妨害了社会公平,还可能导致公共资源被侵占、群众利益受损、经济发展受阻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禁止和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