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收到法院的传票但不出庭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在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法院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主张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撤诉处理:
对于原告,如果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拘传措施: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并且在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即由司法警察强制被告到庭。
请注意,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应提前向法院提交延期开庭申请。
建议您积极应诉,如果实在不能出庭,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同时,确保在收到传票后了解案情,并针对对方的证据准备反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