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过失是指 行为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在主观方面通常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而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指行为人虽然预见到可能的后果,但轻信自己能够避免这些后果的发生。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典型的过失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法理论中,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没有遵守法律对他较高的注意之要求,甚至连人们一般应该注意并能够注意的要求都未达到,以致造成某种损害后果。
综上所述,交通过失是一种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导致的具有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通常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