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的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主债权及其利息:
这是担保的核心内容,主债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利息则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违约金:
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损害赔偿金:
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包括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实现债权的费用:
指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转让债权的相关费用、诉讼费用等。
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
对于抵押和质押担保,担保人需要保管担保财产,因此可能产生保管费用。
其他附随性债权:
如延迟利息等,这些债权通常是基于主债权产生的附加权利。
总结来说,担保的范围是一个相对灵活的概念,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具体的内容。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律提供了法定担保范围,即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担保物权和债权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