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的扣分标准如下:
闯红灯:
记6分,罚100元。
酒驾:
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不系安全带:
记3分,罚100元。
副驾不系安全带:
记1分,罚50元。
行驶途中拨打手机:
记3分,罚100元。
行驶途中抽烟:
记1分,罚100元。
有意遮挡号牌:
记12分,顶额处罚。
不给急救车让道:
记3分。
用旧驾照:
最高罚200元。
无牌照车违章停车:
双重处罚扣6分,罚200元。
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扣6分。
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扣6分。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扣6分。
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扣12分。
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
扣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扣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
扣3分。
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客车、校车、拖拉机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扣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扣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扣6分。
驾驶其它机动车(如小型客车)在所有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扣12分。
驾驶其它机动车(如小型客车)在所有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扣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以外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
扣6分。
驾驶其它机动车(如小型客车)在所有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
扣3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扣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扣3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扣2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会车:
扣2分。
31.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超车:扣3分。
32.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扣2分。
33.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扣2分。
34.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应急车道:扣6分。
35.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