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船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归属如下:
航运部门和水警:
游船作为航运工具,其安全管理由航运部门和水警负责。
安监局:
游船的安全监管也归安监局负责。
景区管委会:
如果是旅游景区的游船营运和安全监管,则由景区管委会负责。
交通部门:
若景区违反规定进行非法营运,安全监管应由交通部门负责。
文化旅游主管部门:
负责利用旅游船(艇)开展水上垂钓和观赏等文化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主管部门:
负责水库、水利设施等水上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负责利用船舶、渔业养殖场所从事体验式网具捕捞等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海事局:
从船舶管理的角度,旅游船由海事局进行管理。
海洋渔业主管部门:
负责游船游艇码头的管理。
旅游局:
对参与旅游船艇活动的旅行社进行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游船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归属需根据游船的使用场景和性质来确定。例如,旅游景区内的游船由景区管委会负责,而水上旅游活动则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海事局负责。建议在实际管理中,各部门应加强协调,确保游船的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