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转移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
社保卡
养老保险手册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
打印参保凭证
到原参保地的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提出转移申请
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审核与转移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转移手续。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相关手续。
查询进度
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查询转移进度。
注意事项
跨省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无需立即办理转移手续,可网上或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转移时,确保转出地已暂停缴费且无欠费。
转移过程中,养老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金额也会相应转移。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