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指定后多久开庭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它 取决于法院的审理程序及案件的复杂程度。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若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则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
送达与答辩期:
在立案后,法院有法定的送达期间,送达后被告方有十五天的答辩期。这些程序会占用一定的时间,因此实际开庭时间通常会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
法院安排:
开庭的具体时间由法院确定,律师无法决定。但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特殊情况:
对于特别复杂的案件,可以向法院院长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
综上所述,律师指定后开庭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的审理程序及案件的复杂程度。在普通程序下,通常需要六个月时间,而简易程序则需三个月。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内安排,并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建议当事人与律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