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关税,也称为反补贴关税,是指对那些在本国接受各种出口补贴的进口外国货物所附加征收的一种关税。这种关税的目的是防止外国商品利用出口补贴获得价格优势,从而与本国商品争夺本国市场。补贴关税是差别关税的重要形式之一。
具体来说,出口补贴是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出口某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这种补贴可以采取直接补贴或间接补贴的形式,例如退还或减免出口商品所缴纳的国内税,对进口原料或半制成品加工再出口给予暂时免税或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等。
反补贴关税的作用在于抵消外国商品因接受补贴所形成的竞争优势,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影响。当进口国发现外国商品接受了政府或相关机构的补贴,它会对这些商品征收与补贴金额相等的反补贴关税,以消除其价格优势。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退税并不属于接受补贴,因为它是退还国内税,而不是对出口商品给予的财政捐助或价格支持。
关税补贴在某些情况下对消费者有利,例如海淘或转运公司可以提供部分关税补贴,使消费者减少实际支付的关税金额。然而,这种方式可能会导致清关时效变慢和到货时间延长,并且并非所有包裹都适用于这种补贴。
综上所述,补贴关税是一种对进口外国货物征收的关税,目的是抵消外国商品因接受出口补贴而获得的价格优势,保护本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