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核算遵循以下规则:
日工资计算
月计薪天数通常是21.75天(365天 - 52周 × 2天/周)
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21.75天
加班工资计算
工作日加班:
加班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21.75天 ÷ 8小时 × 加班小时数 × 150%
休息日加班:
加班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21.75天 ÷ 8小时 × 加班小时数 × 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
加班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21.75天 ÷ 8小时 × 加班小时数 × 300%
特殊情况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工资数额,应以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加班费的支付可能会有所不同。
注意事项
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若无约定,则按集体合同或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以倒休代替加班费,必须支付。
请根据具体情况使用上述公式计算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