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伤的赔偿流程和金额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赔偿标准
医疗费用包括因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赔付程序
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需及时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用人单位需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包括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因工残废证等一系列必要材料。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规和政策,具体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