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扶贫贷款政策
扩大扶贫信贷总规模,增加扶贫信贷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
提高扶贫小额贷款额度,执行贷款额度5万元—10万元,期限3年—5年,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政府贴息政策。
延长扶贫贷款期限,种植业贷款期限放宽至2年—3年,养殖业贷款期限放宽至3年—5年。
提高扶贫贷款审批效率,简化审贷流程。
降低扶贫贷款融资成本,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发展灵活多样的小额信贷。
探索社区发展基金和村级互助资金合作组织。
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财政支持
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优惠政策,减免一定税收。
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并整合动员其他各类资金投入贫困地区。
其他支持措施
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享受政策集中从事生产经营等增收项目,可获得免抵押、免担保贷款。
以上政策旨在通过金融手段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促进经济发展和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