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家和市(含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
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用房工程。
单位工程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综合商场、会展中心、宾馆等商业服务工程。
高度16层(含16层)以上和16层以下单体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住宅工程。
具有文化、历史意义的名人故居和代表当代先进技术和设计水平的典范住宅小区等工程。
国际、国内各党派、民间团体、爱国侨胞、个人捐赠援助建设的工程。
区县(含区县)以上行政办公用房。
大中型工厂、国防工业、矿业、国家和市属以上仓储工程、大型物流中心等工程。
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
十二层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能力在五十吨以上工业厂房。
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球形、椭圆形、双曲线形、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
这些分类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照当地定额和相关法规进行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