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法院调解
法院会首先进行调解,尝试唤起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责任和爱。
通过调解,希望双方能够重新考虑抚养权问题,达成一个相对妥善的抚养安排,比如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合理的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综合评估判定
如果调解无果,法院会依据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包括经济状况、工作性质、家庭环境等。
法院会调查双方的经济状况,了解父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考察家庭环境,如居住条件、家庭成员的相处情况等。
法律程序
如果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只能通过诉讼的形式解决。
在离婚诉讼期间,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然后双方需就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和子女利益判决。
监护和抚养费
若无法达成共识,法院会综合双方财务状况、文化水平等因素判决抚养权,未获抚养权者需支付抚养费。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其他安排
在双方均无意愿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可考虑让其中一方先行照料,但必须有监护人,否则可能触犯遗弃罪。
双方还可以协议由一方的父母(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进行抚养,夫妻双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建议
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无论双方是否愿意,孩子的权益应始终放在首位。法院在判决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裁决。
积极协商:在诉讼前,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协议,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抚养权问题。
总之,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时,应通过法律程序并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来达成一个合理的抚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