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租是指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房屋租赁活动。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无产权证出租 :出租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就开始对外出租房屋。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转租: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对原有房屋使用性质进行更改并进行转租。
房屋不符合安全要求:
将不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安全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他人。
出租违法建筑:
将尚未获得合法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物出租给他人居住。
未办理备案登记:
未按照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就擅自出租房屋。
违反租赁政策:
例如,与外来暂住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未向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未登记承租人信息:
没有对承租人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未报告违法犯罪活动:
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未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房屋停止租赁未注销:
房屋停止租赁后,未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还可能触犯刑法,导致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治安责任和刑事责任。
建议
出租人在进行房屋租赁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房屋合法、安全,并按规定办理必要的登记备案手续,以避免因违规出租而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