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是不公开的法规内容: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除非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除非公开后不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离婚案件及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其他特定情况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如果必要公开审理,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适当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第三方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司法公正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