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限价房证的流程如下:
申请
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并填写《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审核表》。
申请时需携带以下要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住房权属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为原件)
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
初审
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日内进行初审。
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相关条件的,开具《家庭收入核查单》并交申请人。
收入核查
申请人持区房管局开具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
审核
区房管局根据区民政部门送交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在5日内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
公示
区房管局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
对公示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由区房管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发证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有效期为1年。
购买
申请人持《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区房管局和民政部门的沟通,确保每一步流程顺利进行。
注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有效期,及时续办或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