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收据写错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作废:
直接作废并重新开具
如果收据还未被撕下,可以在收据上手写作废字样,或者加盖作废的章。如果是无碳复写纸,则需要在存根联上注明作废,这样后面几联也会自动复写作废。
划线作废法
如果收据已经被开出并交给收款方,需要及时收回收据联,并将收据联和记账联一起粘贴在存根联的后面,然后加盖作废章或手写作废字样。注意,所有三联都需要有作废的字样,并且保持编号的连续和完整。
登报声明
如果收据不在自己手上,需要登报“作废声明”,以确保作废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可以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作废收据后,应当重新开具一份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收据。
建议
及时作废:一旦发现收据写错,应尽快采取措施作废,避免后续纠纷。
保持完整性:作废的收据应保持完整,不要撕毁或涂改,以便后续核对和存档。
重新开具:作废后,务必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收据,并确保所有相关方都有签字或盖章。
通过以上方法,可以有效地作废错误的收据并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