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完税凭证有多种方式,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方法: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通过自助办税机办理
填写《开具个人所得税申请表》。
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签名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件。
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应开具完税凭证。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纳税记录开具】,进入功能页面,选择需要开具纳税记录的起止年月后,点击【生成纳税记录】。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纳税记录开具(2019)】模块,选择起始时间,输入随机验证码,点击【生成纳税记录】,然后点击【下载】。
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携带身份证、申请表到全市任一个地税服务大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窗口开具。
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机上打印。
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远程办
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实名登录后选择【自然人业务】,然后选择【纳税记录开具】。
建议
选择便捷方式:建议优先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或手机APP办理,因为这些方式更为便捷且可以随时随地操作。
准备齐全资料:如果选择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务必携带齐全所需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提前咨询:如果对具体流程或所需材料有疑问,可以先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或通过其提供的咨询渠道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