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税票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税务局大厅
携带身份证和钱,单位还需携带法人证,在工作日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
提供必要的资料,如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付款方的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合同。
电子税务局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或地方税务局的官方网站,注册并登录。
进入个人办税或企业办税的相关事项办理入口,如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使用开票系统
在电脑上插上金税盘或IC卡,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选择开票员身份,进入系统设置,填写客户编码、商品编码等信息。
输入发票内容,选择发票类型(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打印发票。
特殊情况
个人无法自行开具发票,可委托地方税务局代开。
如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或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开具税票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税法有明确规定,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纳税可能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