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土地承包的具体步骤如下:
签订退耕还林合同
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与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退耕还林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承包期限和承包费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
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滩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和补偿
退耕还林是政府对耕地进行征收的情形,如果耕地是由承包人承包的,政府要对承包人进行补偿,补偿后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议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前,建议详细了解《退耕还林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协商和合同签订:与政府部门或村集体进行充分协商,明确承包期限、承包费、权利和义务等关键条款,并签订书面合同,避免后续纠纷。
补偿和安置:了解政府在退耕还林过程中对承包人的补偿政策和安置措施,确保在失去土地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