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条件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职工提交的材料,确认无误后出具提取证明。
管理中心审批:
职工将提取证明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批准。
办理提取:
审批通过后,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并支付给职工。
提取公积金时,您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如适用);
购房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付款购买新建商品房);
房产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如适用);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授权及承诺书》(如适用)。
提取公积金的地点包括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各个管理部或分中心。您可以直接前往这些地点办理,或者通过“烟台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公众号进行在线办理。
请注意,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偿还贷款等。您可以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