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如建议、劝告、示范、提示、辅导、建议、规劝、约谈、回访等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达成特定的行政目的。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行政指导行为类型:
助成型行政指导:
行政机关帮助行政相对人增进和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提供政策、业务、专业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
规制型行政指导:
预防、抑制和防范行政相对人妨害行政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指导其纠正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合作型行政指导:
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倡导和鼓励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实现政民互动、合作、和谐。
指导咨询:
向企业或个人提供信息、建议和意见,帮助他们了解政策、法规和规定,并引导他们做出符合政策目标的行为。
劝告示范:
向企业或个人提供具体的指导、示范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新的技能、知识和行为方式,以达到政策目标。
劝告协商:
与相关方进行协商,寻求共同的理解和解决方案,可能包括讨论、谈判和协商特定问题。
禁止禁止:
通过发布禁令或限制措施,阻止不符合政策目标的行为,通常在出现违法行为或对公共安全、环境等造成威胁时采取。
诱导激励:
通过提供奖励、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企业或个人采取符合政策目标的行为。
行政指导行为通常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因此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企业或个人可以选择遵从或不遵从行政机关的指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