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的纳税方式如下:
税率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股息红利税。
征收方式
在股息红利发放时,上市公司为法定的扣缴义务人,会按照股东持股期限差别化代扣代缴股息红利税。
个人投资者在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税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因持有中国的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得出,具体税率和征收方式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