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拉入异常名录通常是因为未能遵守相关的工商管理规定。以下是可能的原因和相应的程序: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企业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且未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当年年报结束之日起15日内作出载入决定,并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按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企业未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其限期公示,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公示义务,则会在责令限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与企业取得联系。
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作出载入决定,并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
经核实,企业公示的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