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道德风险过高:
婚姻保险涉及个人道德风险,比如为了获取保险金而假离婚。这种道德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难以进行精算,从而无法拟定合理的保险费率。
社会传统观念:
在我国,婚姻被视为一种承诺和美德,保险公司经营婚姻保险可能会对离婚产生鼓励作用,这与现行的道德体系和法律规定相悖,因此产品难以通过审批。
产品设计难题:
婚姻保险受个人因素影响较多,难以建立精算模型进行测算,这使得保险公司难以设计出合理的保险产品。
市场接受度低:
由于婚姻保险涉及复杂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且公众对其缺乏信任,保险公司难以在市场上推广此类产品。
投资盈利问题:
保险公司需要考虑投资盈利模型,而婚姻保险可能无法带来预期的收益,因此保险公司不愿意投入资源进行开发。
监管限制:
在中国大陆,所有保险产品要上市都需要通过银保监会的审核,这使得婚姻保险这种涉及特殊风险的产品难以获得批准。
综上所述,由于道德风险、社会传统观念、产品设计难题、市场接受度低、投资盈利问题以及监管限制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还没有经营婚姻保险业务的公司,也没有推出相关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