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罪分子自首情节较轻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较轻,则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来说,自首情节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的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这些因素来决定具体的从轻或减轻幅度。
一般自首:
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特别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同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不会受到从宽处罚。此外,自首情节的认定和减刑幅度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自首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在量刑时通常会得到一定程度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有可能免除处罚。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