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公告是指 专利案经过实体审查(或形式审查)获核准审定(或处分)后,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公众发出的正式通知。这意味着该专利已经取得了专利权,并正式对外公开。专利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如发明人、申请人、申请日期等基本信息。发明或实用新型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以便公众了解专利的具体内容和技术特征。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创造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说明该专利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并被认定为可授予专利权。
专利公告与专利公布的区别在于:
专利公布: 是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的公布,或者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进行的公布。它主要涉及初步审查的内容,不涉及专利权的最终授予。 专利公告
总结来说,专利公告是专利权取得或宣告的重要程序,标志着该发明创造已经得到了国家的正式认可和保护,并可以向公众披露其详细内容。